1.雾霾被称为健康的“隐形杀手”,雾霾来袭如何保护好自己?

2.公民应怎样以实际行动对持续出现的雾霾天气

3.如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雾霾被称为健康的“隐形杀手”,雾霾来袭如何保护好自己?

如何对待污染天气的人_积极应对污染天气

一个人正常呼吸每分钟12至16次,那么这样算下来的话我们可以每天呼吸20000多次,每天至少10000次与环境交换气体,如果这些气体的交换是霾气,将对人们的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霾被称为健康的隐形杀手,能破坏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和内分泌系统。在雾霾侵袭下,一些疾病患者可以首当其冲。专家指出,雾霾会对患有以下疾病的人造成很大危害。

阴霾天气对呼吸系统的影响最大。专家说,呼吸系统最容易暴露于环境中,数百种大气颗粒直接进入并粘附到肺的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及肺叶,其中大部分被吸入。其次,霾天气往往会增加空气中病原体的活性。细颗粒携带细菌和病毒进入呼吸系统的深处。钟南山指出,北京地区每年肺癌增幅达2.42%,是所有肿瘤发病率增加最快的。说明灰霾与肺癌发病率存在关联。

很多人都知道,雾霾天气对呼吸道疾病影响很大,殊不知,雾霾天气更伤心。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证明,阴霾天中的颗粒污染物不仅会引发心肌梗死,还会造成心肌缺血或损伤。美国调查了2.5万名有心脏病或心脏不太好的人,发现pm2.5增加10微克/立方米后,病人病死率会提高10%~27%。北大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徐某教授认为,心脏病患者在雾霾天会加重病情。

专家表示,雾霾天空气中污染物多,气压低,容易诱发心血管疾病的急性发作。雾霾天气下,人会产生一种烦躁的感觉,血压会有所增高。另外,雾霾天盛行的季节往往气温较低,一些高血压、冠心病患者从温暖的室内突然走到寒冷的室外,血管热胀冷缩,也可使血压升高,导致中风、心肌梗死的发生。因此,遇到雾霾天气,年老体弱和心血管疾病的人应该减少在室外的时间。可在家适度吸氧调理。

专家表示,因为皮肤也有呼吸功能,在干净的空气里,皮肤会很舒适、滋润,但如果在一个很脏的环境里,皮肤会很不舒服。如果长期处在雾霾天气下,可以涂一些保护霜、隔离霜之类的东西,等下班之后再清洗掉。并且,勤洗脸也很有必要。

阴霾天气更容易发生感冒。专家表示,PM2.5进入呼吸道会刺激和破坏气管粘膜,导致其对病毒的耐药性,细菌进入肺组织的功能下降。因此,雾霾天会增加呼吸道感染者的数量。雾和霾的高发病率往往伴随着天气的变化,温差很大,还导致医院看到感冒、发烧的病人突然增多。

公民应怎样以实际行动对持续出现的雾霾天气

一、雾霾天的四大禁忌

1、别在早晚开窗通风

雾霾天里,是该开窗通风还是紧闭门窗呢?据专家介绍,雾霾天尽量不要在早晚时开窗通风,最好等太阳出来再开窗。那么不开窗通风好不好?亲,要知道家里还有厨房油烟、家具添加剂等污染,污浊的室内空气同样会危害你的健康。

健康支招:选择中午阳光较充足、污染物较少的时候短时间开窗换气。

2、别做剧烈运动

人在做长跑、踢球等剧烈运动时,肺活量会增加,这会导致吸入更多的污染物。

健康支招:出门就戴上口罩吧!虽然口罩也只能阻挡部分污染物,但总聊胜于无。

3、减少外出活动

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则建议减少户外运动。像孩子、孕妇等对污染比较敏感的人群,阴霾天也最好别出门。健康支招:如果非出不可,也最好别骑自行车或电动车出行,以减少在雾霾中的暴露机会。哮喘患者应备好喷雾剂,心脏病患者应带点速效救心丸、甘油三酯等。

4、尽量远离马路

上下班高峰和晚上大型汽车进入市区的时间段,污染物浓度最高。据悉,城市有毒颗粒物的一个主要来源就是汽车尾气。使用柴油的大型车是排放PM10的“重犯”,而使用汽油的小型车虽然排放的是气态污染物,但碰上雾天,也很容易转化为二次颗粒污染物,加重雾霾。

二、四个保健建议

1、勤洗脸,清口鼻

在户外待的时间较长,回家后一定要及时清洗面部及裸露的肌肤。清洗口部,漱口就可以了。清洗鼻腔,可以用棉签蘸点自来水或生理盐水清洗。

2、佩带口罩也不宜在户外长久停留

专家介绍,即便是医用的一次性口罩,也挡不住PM2.5颗粒。医用口罩对预防疾病更有效,对付PM2.5,最好选购医用N95口罩或更高档次的口罩。不过,城市中汽车尾气等排放量大,空气中不少颗粒物呈现油性,这也会降低口罩的实际防护效果。

3、饮食清淡多喝水

雾天宜选择清淡易消化,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多饮水,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能补充各种维生素和无机盐,还能润肺除燥、祛痰止咳、健脾补肾。所以,少吃刺激性食物,多吃些梨、枇杷、橙子、橘子等清肺化痰的水果吧!

4、适量补充维生素D

雾天日照少,紫外线照射不足,人体内维生素D生成不足,对钙的吸收大大减少,必要时可补充一些维生素D。如多食含脂肪高的海鱼和鱼卵、动物肝脏、蛋黄、奶油和奶酪。

如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一)充分认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2013年以来,全国不同地区出现了长时间、大范围、高浓度的重污染天气,造成了不利社会影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目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容易出现重污染天气,迫切需要在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的应急管理措施,减缓重污染程度,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完善体制、健全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形成政府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落实、全民共同参与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

二、因地制宜,强化应急准备

(三)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各地要加快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业务平台,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尽快形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制度,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率。

(四)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污染物排放和气象条件,分析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在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的基础上,参照《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编制应急预案,并通过演练和应对实践修改完善。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包括工业企业限产停产方案,机动车限行方案,扬尘控制方案,气象干预方案,停办大型户外活动方案以及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方案等。

各省(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其应急预案应当与辖区各城市应急预案统筹衔接,重点强调组织、协调和联防联动内容。

企事业单位要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快速反应,做好预警和响应工作

(五)实行分级预警。各地可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有关规定,将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划分为蓝色、**、橙色和红色四级,结合本地重污染天气情况和应急工作需要,确定不同等级的具体标准,并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程序和内容。

(六)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城市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当地人民政府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当发布蓝色预警时,要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当发布**及以上等级预警时,要按照专项实施方案分级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停产、限产、限排,燃煤替代,机动车限行,场地扬尘管控,露天烧烤、秸秆焚烧管制等。当发布红色预警时,要统筹安排社会资源,为强化强制性减排措施和采取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幼儿园停课等措施做好准备,尽量减少对正常社会秩序的影响。

区域预警信息和省级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省(区)和城市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预警解除后,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终止应急响应。

(七)强化各项应急措施落实。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急工作领导指挥机构人员迅速到位,调度、指挥应急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收集、研判相关信息,根据事态发展,针对污染主要原因,增加和强化相关措施;组织对专项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增加空气质量信息和预警信息发布频次,方便公众了解污染现状和采取应急措施。当地省(区、市)环保部门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将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书面报送环境保护部(应急办)。

四、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八)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各地要通过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公开应急措施,包括要求企事业单位采取的措施以及公众需要配合采取的措施等,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尤其是预警信息发布后,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可能的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公众减少户外活动等,保障公众权益。

(九)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各地要通过组织专家对预警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效果以及公众健康防护知识等进行解读,介绍国内外做法和经验,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地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客观评价并积极参与到应对工作中,营造“同呼吸、共奋斗”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十)分解和落实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要确定专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制定相关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充实人员和装备,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或其他规定,将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辖区地方人民政府,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尤其是持续严重污染等情形进行具体规定。

(十一)严格责任追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组织监察、组织、环保等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